人民日报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王珂)商务部16日召开的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组织实施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介绍,近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对于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为购新补贴,不是以旧换新,不以“交旧”为前提。
根据目前工作调度情况,全国各地将从1月20日开始陆续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具体实施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李佳路说,根据各地调度的情况看,消费者基本可以参照家电以旧换新的办法,登录本地相关平台或者应用程序,申领手机等购新补贴。商务部已指导各地优化流程设计,着重突出安全、方便和快捷。
一是采取支付立减方式,增加百姓获得感。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产品时,不论是通过线上平台还是线下实体店,都可以享受支付立减。
二是丰富支付渠道,提升消费便利性。指导地方信息平台接入多种支付渠道,尽量满足多样化、便利化的支付需求。
三是借助信息技术,减少手工操作。鼓励各地利用群众熟知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进行补贴资格申领,多采取自动读取、智能识别方式,减少信息的手工录入、重复录入。
《 人民日报 》( 2025年01月17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