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0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做好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开展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具体申领条件,《通知》明确,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按照规定,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记者 李娜 陶然)